☆~♡ 瑪格莉納黏土工作室 ♡~☆ 


抒發這二個星期來心中一個烏龍怨氣


話說8/19那個傍晚


小兒子騎乘機車載著姪女由北往南直行


途中騎經台南市崇善路5*4號某家海產店前


突然由右方闖出一輛機車


穿越雙黃線垂直對著兒子的機車*碰*相撞


對方人.車無大礙


兒子&姪女被機車壓倒傷勢較嚴重


車子傷害也蠻慘的










當晚我和老公趕到事故現場


眼見對方小女生滿臉驚恐


父母卻遲遲沒有出現在現場


這時小女生住附近的同學爸爸出面了


恰巧~~是認識銀樓的老闆


老闆打圓場說小事一樁和解就好



各自把車子牽回家修理






和警察約好隔天到派出所作筆錄

在所裡我好意詢問對方車損的情況


說好互相賠對方車子損害


醫藥費再由強制險申請理賠


雙方初步達成協議正式同意私下和解


我拿出5400元的收據給對方和警員查看


至此一切風平浪靜



對方當時並無異議



筆錄也沒作





誰知星期一下午風雲變色


對方媽媽來電一口咬定我和機車行串通坑錢


我起先好聲好氣試著解釋


說她可以請專家鑑識照片和換下的零件


証據照片會說話除了警員拍照存證之外


我個人也洗了照片佐證


哪知對方又說「照片哪咧照片」不足採信


大聲連說3次我串通機車行


孰可忍孰不忍


當時我正在上彩繪課  顧不得形象


換我大聲說~~~~~不賠那就交通法庭見



隔天~~我到事故現場附近店家搜尋監視器


認真勘查現場的雙黃線和交通號誌


並且請教專家找尋對我們有利的證據


很多人認為我瘋了為了區區幾千元


也或許對方想擺爛 認為我不會為了小錢浪費時間


時間拖久 便會不了之


~~~~~~我是為了一個公理一口氣


調解不成再提告吧


調解當天我把機車行老闆請到會場做證


因為我心中光明磊落  況且網路世界價格透明化


車子新傷or舊傷 內行人一看便無所遁形


想當然對方也否認他曾說出串通那幾句話


當下


照片拒絕看 收據拒絕看


反而說我因為幾千元就堅持要提告


哇哩咧~~~顛倒是非




整個事件幾經爭辯當然也落幕


結果雖不盡如人意 但尚可接受


在此elena心中有幾點感觸:



1.事故發生千萬不要因為怕麻煩或是心軟就答應和


  解沒作筆錄


2.千不該萬不該自行牽車修理反落人口實 萬一對方


  車子只有擦傷 而我們家的車子卻受重傷 這時候


  說到錢雙方就得怒目相視了 整個事件這是elena


  最輕忽的一點 也是因為這點被對方一口咬死


3.談話錄音 爭執當下如果我有錄音的話可保留對自


  己有利證詞


4.因對方搶雙線又未依交通號誌過馬路 路權對直行


  車有利 如果我提告 小女生會因過失傷害接受小


  刑責 因一點小事故留下一個案底 這非我所樂見


5.日常因心太軟 因怕麻煩 吃虧之事不曾間斷


  此次車損人傷人格還受屈辱 為了力爭公理到底


  甚至想聘請律師 坦白說過程心中有些懊惱


  但是也想讓對方知道區區幾千元還是有公理存在


 



 





 



        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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